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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夫妻房产公证书样本 
 【篇一: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】 
 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 
 甲方: ,男,汉族, 年 月 日出生,现住 。身份证号码: ,联系电 
 话: 。 
 乙方: ,女,汉族, 年 月 日出生,现住 。身份证号码: ,联系电 
 话: 。 
 甲乙双方经过很长时间的恋爱,均对对方具有了深深的相互了解 
 ,且感情日益稳固,于 年 月 日在 省(直辖市 /自治区)市 区(县) 
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(结婚登记证号为: ),双 
 方均愿共筑爱巢,白头偕老。至结婚登记以来,甲乙夫妻双方感情 
 发展良好,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夫妻婚姻财产关系纠纷,现双 
 方经过理智、平等地协商,自愿就夫妻双方目前的婚姻财产达成如 
 下协议: 
 一、订约依据: 
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,其依据为我国《婚姻法》、《民法通则》、 
 《合同法》、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》和《继承法》相关法律之规 
 定。 
 二、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: 
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和协商,对于双方婚姻财产约定如下: 
 (一)甲方的婚前个人所有财产: 
 1、房屋:座落于 市 区 路 号 ,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为甲 
 方个人所有; 
 2、汽车:户名登记为甲方的 牌 型号轿车一部,为甲方婚前个人出 
 资购买归甲方所有; 
 3、银行存款:户名为甲方的 银行存款 万为甲方婚前所有,归甲方 
 所有; 
 4、电脑:品牌为 ,型号为 电脑为甲方个人所有; 
 5、其它甲方个人财产:( 见财产详细清单一 )。 
 (二)乙方的婚前个人所有财产: 
 1、房屋:座落于 市 区 路 号 ,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为乙 
 方个人所有; 
 2、汽车:户名登记为乙方的 牌 型号轿车一部,为乙方婚前个人出 
 资购买归乙方个人所有; 
 3、银行存款:户名为乙方的 银行存款 万为乙方婚前所有,归乙方 
 所有; 
 4、电脑:品牌为 ,型号为 电脑为乙方个人所有; 
 5、其它乙方个人财产:( 见财产详细清单二 )。 
 凡属甲乙双方分别使用、管理的其它财产包括私人用品,用具,衣 
 物、床上用品、各自名下的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公积金、社保基金、 
 商业保险金、等归各自所有。 
 (三)甲乙双方的婚后共同所有财产: 
 1、房屋:座落于 市 区 路 号 ,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为 
 甲乙双方婚后共同购买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
 和居住。 
 2、汽车:户名登记为 方的 牌 型号轿车一部,为甲乙双方婚后共同 
 购买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由甲乙双方共有; 
 3、银行存款:户名为 方的 银行存款 万为甲乙双方婚后共同所有, 
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由甲乙双方共有; 
 4、其他共同财产:为共同建立家庭,甲乙双方共出资购买了(见财 
 产详细清单三) ,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 
 共同共有。 
 5、除上述列明的共同财产外,甲乙双方确认再无其他共同财产,但 
 不包括自本协议签定之后,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新的财产。 
 三、离婚条款: 
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,双方一致同意如果甲方出现以下情形导致 
 夫妻婚姻关系破裂,甲方应按照本合同 
 第四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: 
 (一)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; 
 (二) 对乙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乙方的(三) 有赌博、吸毒、嫖娼等恶习经乙方劝说仍然屡教不改的; 
 (四) 因甲方原因经常夜不归宿,故意不履行夫妻同居义务的; 
 (五) 其他因甲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 
 四、损害赔偿责任: 
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,因本合同第三条所列情况发生,甲方同意 
 按照以下约定来对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: 
 1、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车牌号为 的汽车归乙方所有,过户手续应 
 在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起 日内办理。 
 2、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位于 的房产归乙方所有,过户手续应在双 
 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之日起 日内办理。 
 五、特别约定条款: 
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,不论基于何种原因,不论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 
 系破裂的原因中甲方是否存在过错,甲方均应在本合同第四条损害 
 赔偿责任之外,另行向乙方补偿现金人民币 万元整,并于婚姻关系 
 正式解除之日一次性全额支付。迟延一天处罚金万分之五。 
 六、债权债务条款: 
 甲、乙双方对外无共同债权债务关系,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 
 独立享有债权和独立承担债务。 
 七、争议条款: 
 本协议未尽事宜,或者因签定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 
 生争议,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 
 有同等法律效力。 
 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,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,由双方在互 
 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友好协商解决,如协议解决不成,甲乙双方任 
 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 
 八、文本条款: 
 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、乙双方各持一份,并自愿决定是否提交婚姻 
 登记机关存档一份,三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在双方签字或盖 
 章后生效。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协议,办理相应手续仅具备案性质。 
 甲 方: 乙 方: 
 身份证号: 身份证号: 
 联系电话: 联系电话: 
 签约日期 : 签约日期 : 
 财 产 详 细 清 单 
 一、其它甲方个人财产为(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显示器、传真机、电 
 脑房空调、电视机、洗衣机、 vcd 机、微波炉、电饭煲等财产): 
 1、彩电、冰箱; 
 2、空调、洗衣机; 
 3、家具、日常生活用品:; 
 4、其他财产: 。 
 二、其它乙方个人财产为(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显示器、传真机、电 
 脑房空调、电视机、洗衣机、 vcd 机、微波炉、电饭煲等财产): 
 1、彩电、冰箱; 
 2、空调、洗衣机; 
 3、家具、日常生活用品:; 
 4、其他财产: 。 
 三、其它甲乙双方共同所有财产为(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显示器、传 
 真机、电脑房空调、电视机、洗衣机、 vcd 机、微波炉、电饭煲等财 
 产): 
 1、; 
 2、; 
 3、 。 
 甲 方: 乙 方: 
 夫妻婚前(婚内)财产协议书要点及公证程序 
 一、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应提供的证明材料: 
 1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户口薄); 
 2、已婚夫妻的结婚证书或夫妻关系证明; 
 3、财产的约定书一式三份; 
 4、有关财产的产权证明,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; 
 5、财产清单; 
 6、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。 
 二、婚前财产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 
 1、当事人的姓名、性别、职业、住址等基本情况; 
 2、婚前财产(含债务)的名称、数量、种类、价法、状况等; 
 3、上述婚前财产的归属; 
 4、婚前财产的使用、维修、处分的原则; 
 5、其他约定,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,婚前财产孳息的归属 
 的约定等。 
 三、特别提请注意事项: 
 1、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,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,不得委托 
 他人代理; 
 2、婚前财产协议不能对其他人的财产进行约定,尤其是再婚人员; 
 3、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,意思表示真实,无胁迫、无 
 欺诈; 
 4、婚期财产协议内容完善、用词恰当、约定书上签字、盖章应属实。 
 【篇二: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模板】 
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
 协议人: ,男,一九 年月 日出生,身份证号码: 。 
 ,女,一九 年月日出生,身份证号 
 码: 。 
 我们于 年月日在深圳市登记结婚,为便于管理家庭的财产和防止以 
 后发生纠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经协 
 商,对家庭财产约定如下: 
 座落在广东省深圳市 区 栋 号房屋(房地产证号码:深房地字第号, 
 建筑面积: 平方米)的全部产权归 所有。因上述房产已抵押给银 
 行,处于分期贷款的状态中,我们约定上述房产的贷款由协议人以 
 夫妻共同(或个人)财产(共同)负责清偿,上述房产的全部收益 
 由协议人双方共同(或个人)享有。 
 上述约定财产在夫妻关系终止时,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或偿还 
 夫妻共同债务,个人债务由该个人清偿。 
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之日起生效。 
 本协议一式三份,协议人双方各执一份, **** 公证处存档一份,均具 
 有同等效力。 
 协议人: 
 二 ~一二年 月 日 
 【篇三:夫妻财产公证协议】 
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 
 甲方: 乙方:工作单位:工作单位: 通讯地址:通讯地址: 联系 
 方式:联系方式: 身份证号码: 身份证号码: 
 甲乙(夫妻)双方经过平等协商,特对双方各自财产归属做出约定, 
 并进行公证: 
 第一条 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,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 
 (包括动产、不动产、有形资产等)永久归各自所有: 
 (1)男方婚前财产:(财产清单)。 
 (2)女方婚前财产:(财产清单)。 
 第二条 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、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,与 
 对方无关。 
 第三条 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、债务由各自享有及独立承担,与对方 
 无涉。 
 第四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,债务人有让债权人知道 
 本协议约定的义务,如债务人未履行该义务,导致法院判定本协议 
 另一方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,债务人应当将该债权转给偿还方。 
 第五条 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以及 
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个人特有财产,为该方自己所有。 
 第六条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。 
 第七条 本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,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 
 份为凭。 
 甲方(签字): 乙方(签字): 月日 年 |   
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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